清华大学:2名博士生被退学处理
作者:小微 发表于:2026年01月22日 浏览量:61974

清华大学:2名博士生被退学处理
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
(原标题:清华大学:2名博士生被退学处理)

清华大学:2名博士生被退学处理
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
近日,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网站发布公告,对两名博士研究生作出予以退学处理。

清华大学:2名博士生被退学处理
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
关于拟给予吴**退学处理的公告

吴**同学:

清华大学拟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,由于难于联系到您,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,特予公告送达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满十个工作日,即视为送达。公告内容如下:

吴**,女,社科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,学号2013370035。

吴**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,逾期两周未注册。根据《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清校发〔2019〕49号)第三十二条第(八)项的规定,拟予以吴**同学退学处理。

吴**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,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。

书面申辩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:

skyjsb@mailoa.tsinghua.edu.cn

或送交至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明斋126房间。

关于拟给予邱**退学处理的公告

邱**同学:

清华大学拟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,由于难于联系到您,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,特予公告送达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满十个工作日,即视为送达。公告内容如下:

邱**,男,社科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,学号2010370017。

邱**,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,逾期两周未注册。根据《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清校发〔2019〕49号)第三十二条第(八)项的规定,拟予以邱**同学退学处理。

邱**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,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。

书面申辩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:

skyjsb@mailoa.tsinghua.edu.cn

或送交至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明斋126房间。

综合自: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网站

责编:李丹

校对:王朝全

版权声明

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,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。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,微信ID:SecuritiesTimes

END